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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明确电解铝企业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
2018-01-18    来源:证券时报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据工信部网站17日消息,工信部日前发布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凡包含电解工序生产铝液、铝锭等建设项目,应通过兼并重组、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集团内部产能转移和产能指标交易的方式取得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可用于产能置换的指标,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要求的合规项目产能,须在2017年10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的项目清单内,但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2013年以前关停但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或省级人民政府完成任务公告(统称淘汰公告)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2017年10月及以后建成的合规产能也可用于产能置换。产能数量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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