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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3-05-3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国办发〔201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5月30日

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引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牵头,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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