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与光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涉国企改革自贸区等领域
天津与光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涉国企改革自贸区等领域
入库时间:2018-02-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月12日,天津市与中国光大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光大集团将发挥金融控股集团金融全牌照优势,五年内为天津市提供不低于150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融资支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积极引导集团及下属企业新设立的子公司注册落户天津。

根据协议,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合作,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强化信贷支持。光大集团将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和资源配置上向天津倾斜,开展普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为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积极提供融资便利。所属证券公司大力支持我市优质企业境内外上市辅导、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直接投资、咨询产品市场信息,所属资产管理公司及旗下基金积极投资我市重点项目、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提供金融服务。光大集团将充分发挥综合金融业务优势,通过信贷资金、发行债券、资产管理、产业基金、上市融 ……
继续阅读(剩余:51.7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485420180214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