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我省将在省、市属企业中选择重点企业分批开展试点。
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企业开展授权放权,推动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实现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增强企业市场化主体的活力,提升企业自主经营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布局优化。
《方案》要求
省直有关部门和哈尔滨等市政府要完善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对不良资产划转、评估、交易和划转企业的人员安置、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创造性地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低效无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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