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
江西省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
入库时间:2019-09-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华夏经纬


坚决遏制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


记者8月29日获悉,江西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工作的通知》,到2020年末,我省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要比2017年末总体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边界,坚决遏制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的形式增加隐性债务。


我省明确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标准,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按照全国同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确定基准线。以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加10个百分点为标准分别确定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


坚持全面覆盖与分类管理、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提质增效与政策支持相结合原则,推动我省 ……
继续阅读(剩余:44.2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261120190905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