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完成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第三批移交
云南完成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第三批移交
入库时间:2018-03-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云南省国资委
3月21日,云南省国资委召开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第三批企业移交工作会议。会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工程咨询公司等52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安排布置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第三批52户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上宣读了云南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52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通知,移交企业原主管部门领导发言,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代表分别做表态发言。

为做好移交相关工作,云南省国资委主任罗昭斌要求,一是整合重组,及时纳入监管。第三批企业中有35户企业由省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国资委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原则与省属企业整合重组。二是厘清职责,明确委托监管事项。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7户企业,因企业情况特殊 ……
继续阅读(剩余:52.1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535820180322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