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发布日期:2000-06-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0年6月7日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公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质监机构和质监人员

第三章质监机构的职责

第四章质量监督内容

第五章质量监督程序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水运工程质量,保证水运工程监督工作客观、公正、高效,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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