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2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356号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
为了做好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充分运用规划手段,强化国家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规范管理行为,现将《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部规划司。
国土资源部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障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