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5-11-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5年11月10日铁道部铁财〔1995〕152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属各单位:

现将《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报部备案。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推动铁路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铁路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方式对铁路各类企业投资(包括企业运用国有资产再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属于国有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铁路企业国有资产属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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