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6日机械电子工业部机电质〔1992〕487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机械产品行业质量监督考核(以下简称质量考核)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考核是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生产的机械产品质量进行全行业的监督、考核和评价,是促进全行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质量考核的重点是量大面广、质量不稳定、具备突击抽样条件的产品。凡列入质量考核计划的企业均应参加。
第二章组织及工作程序
第三条质量考核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质量安全司和有关司统一领导、产品检测原则上由部级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部下达的计划承办。
第四条工作程序
(一)检测中心受委托申报质量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部质量安全司下达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