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6日建设部建设字第201号文发布自1992年9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建设领域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统一管理,促进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应用,逐步形成建设领域的软件产业,现印发《建设领域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暂行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起实行。
附:
建设领域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领域计算机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的统一管理,促进软件的开发和应用,逐步形成建设领域的软件产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中各类软件的管理。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各部委中主管建设领域软件的部门、建设部各有关司(所)和建设部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