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1995-11-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5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令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令修订)

第一条为了制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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