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国管房字第102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在京党政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领导原则同意,并经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开始施行,现印发给你们。
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并按系统分别报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各部门所属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各部门审批。
各部门在实施本方案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反映情况和问题。
特此通知。
附:中央在京党政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中央在京党政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在同一市、县内的房改政策、办法和具体步骤应当统一,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 ……
